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影像虚拟仿真实训室建设项目(项目编号:XLZB-2023-A-0105)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编号:XLZB-2023-A-0105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人: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投资金额:50.75万元
开标时间:2023-05-16
受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委托,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影像虚拟仿真实训室建设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影像虚拟仿真实训室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XLZB-2023-A-0105
二、项目内容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2.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中规定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总预算:50.75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1-3”三项政策不重复享受。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或2021年度企业财务报告。
B.2023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3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须包含照片和身份证号码,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投标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须包含照片和身份证号码,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之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2)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新成立的供应商可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1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通过邮件网络获取。
A.选择“现场获取”形式:请供应商获取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文件费用;
B.选择“网络获取”形式:请供应商发送电子邮件至我公司邮箱,邮件标题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网络获取”,正文写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我公司将回传须知,请按具体要求获取文件。
3.磋商文件的售价:400.00元/本,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费。
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10:00分
2.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10:00分
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 系 人:李 经 理
手 机 :13521767473
传 真 :010-60868695
邮 箱 :ztb10014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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