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2023)



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2023

导读

2022年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青岛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山东财经大学、浙江大学、华南理工大学11所高校将在山东省开展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目前除浙江大学外,其余10所高校招生简章已发布,具体如下。

报名时间

山东大学:5月4日-10日

中国海洋大学:5月9日前

华南理工大学:5月9日18:00前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5月10日前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4月25日10:00至5月10日23:59

山东师范大学:5月5日上午9:00至5月9日下午17:00

山东科技大学:5月5日上午9:00至5月10日上午12:00

青岛大学:5月5日9:00—5月9日16:00

青岛科技大学:5月6日9:00至5月9日23:00

山东财经大学:5月5日至9日

浙江大学:待公布

山东大学

2022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山东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实力雄厚、特色鲜明,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9号),我校2022年继续面向山东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着力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以及具有突出学科特长的优秀学生,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22年在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00人,专业如下:

注:公共管理类、法学类、计算机类(计算机与智能方向)、网络空间安全、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位于青岛校区;根据生源情况,各专业招生计划可适当调整;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个组别的专业,最多可报6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所报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否则该专业志愿无效,“物理/化学/生物”表示三门任选一门即可;综合评价招生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管理部门要求执行。

二、报名条件

通过2022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夏季高考)报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一)思想品德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素质优秀、全面发展,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不少于6学分的考察探究活动(研究性学习、研学旅行、野外考察等);

(二)高中阶段历次期末考试及高考模拟考试中至少4次总成绩不低于总成绩满分的75%;

(三)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优异或具有突出学科特长(需提供获奖证书)。

三、报名与选拔

(一)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于2022年5月4日-10日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s://bm.chsi.com.cn)综合评价报名系统报名,按要求准确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

1. 各类获奖证书原件(不得超过三项),同时上传奖项官网查证结果截图(须包含考生姓名等个人信息);

2. 山东大学综合评价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本人抄写指定内容并签名)。

上传成功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山东大学2022年综合评价申请表》,由考生本人签名,中学审核盖章后上传至系统完成报名。考生和中学须对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造假或不实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并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其他证明材料以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内容为准,综合素质档案由山东省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提供,考生无需上传。论文和专利等不得作为申请资料上传。

(二)材料初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及综合素质档案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参加我校考核的考生名单,并于2022年6月11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予以公示。

初审通过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于2022年6月12日 18:00前进行确认及交费(确认后交纳报名考试费80元,依据《关于明确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1128号)收取),并于2022年6月16日后打印准考证。

(三)学校考核

学校考核以综合面试为主,重点考察考生的学科基础、科学精神、创新潜质及综合素养,满分100分。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综合素质档案作为学校考核的重要依据。

考核时间:2022年6月18日-19日

考核地点:山东大学中心校区

如遇特殊情况须更改考核方案,则另行通知。

(四)公布名单

我校根据学校考核成绩,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分组别确定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资格考生名单,并于2022年6月23日前予以公布。

四、录取办法

(一)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资格且高考总成绩不低于山东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的考生,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在提前批次填报志愿。报考第4组专业的考生入校后原则上不允许转入其他专业。

(二)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须与获得资格的专业组别保持一致,否则该专业志愿无效;考生若达不到报考专业录取线且专业不服从调剂将做退档处理。

(三)我校按照进档考生的综合成绩和专业志愿分组别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专业分配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学校考核成绩、高考语文加数学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外语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保留3位小数。

综合成绩=高考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85%+学校考核成绩*15%。

(四)综合评价招生已录取的学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批次投档与录取。

、时间安排

六、其它说明

(一)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对于在报名材料及综合素质档案中造假或在学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将有关情况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汇报。已经入学的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撤销其毕业证、学位证。学生所在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综合评价考试招生等相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四)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格检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五)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

(六)本简章由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相关政策调整,则执行最新政策。

七、联系方式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邮编:250100

咨询(监督)电话:0531-59626977

传真:0531-88564787

电子邮箱:sdbkzs@sdu.edu.cn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www.bkzs.sdu.edu.cn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531-88364422(受理违规违纪问题举报)

中国海洋大学

2022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推进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改革,结合我校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经教育部、山东省批准,我校2022年继续面向山东省考生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

一、招生计划及报名条件

招生专业包括:物理学、化学、德语、日语,计划招生总人数:50人。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报考条件:

1. 对于报考专业有强烈的学习兴趣与爱好,品学兼优、身心健康,且已经通过山东省2022年夏季高考报名的高中毕业生;

2. 山东省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各科目成绩均达合格;

3. 分专业报考条件及招生计划:

注:(1)考生需提供证明符合专业报考条件的相关支撑材料,其中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证书落款单位为相应国家级学会,如: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化学会;

(2)学校可视生源情况对各专业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3)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报考且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4)综合评价招生各专业学费按照山东省物价管理部门要求执行。

二、报名流程

1. 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5月9日前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进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2. 上传系统材料:

(1)网上报名生成的《中国海洋大学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申请表,每一页均须由所在中学相关负责人审核属实并签字,加盖中学公章;考生将填写完整、本人签字、中学签字盖章、版本号与网上一致的申请表扫描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2)个人陈述。须由考生本人手写,字数不限,内容一般应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对报考专业的认知与思考、个性特长、取得的成绩及进入大学后的专业学习规划等。

(3)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获奖证书、证明等,需上传原件扫描件。

(4)《报考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需考生本人签字后上传原件扫描件。

以上材料经扫描后在报名系统上传,不需邮寄或提交任何纸质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务必真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

三、资格审查及学校考核办法

1. 资格审查

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依据报考条件,认真审核考生报名材料及山东省教育厅反馈的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确定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2. 考试确认

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需于6月12日前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学校考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考核资格。

我校按照山东省《关于明确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1128号)的有关标准收取招生考试费用。

3. 考核方式与内容

考核方式为面试,物理学和化学专业侧重于考察考生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等,外语类专业侧重于考察考生英语应用能力,同时学校还将开展对学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责任担当和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的考核。

4. 考核时间和地点

学校将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之前进行综合评价试点招生测试,测试地点在中国海洋大学崂山校区,有关测试安排的具体事项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5. 公布考核合格名单

学校将遵循“严格标准、保证质量”的原则,根据考生考核成绩,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专业划定合格分数线,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四、录取政策及录取办法

1. 志愿批次。我校综合评价考核合格的考生须在山东省普通类提前批进行高考志愿填报,填报专业志愿须与考核合格的专业保持一致。

2. 录取规则。考核合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附加分)不得低于2022年山东省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进档后我校将按照综合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分专业录取。提前批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再被其他学校录取,也无法参加山东省统一高考后续批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山东省统一高考后续批次录取。

综合成绩构成:我校综合评价考核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15%+高考投档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85%。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综合成绩相同时,排序依据依次为: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科目的高考成绩、我校综合评价考核成绩、高考投档成绩。

五、决策与监督机制

1.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监察、教务、招生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法、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招生过程中的所有重要事宜均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本科生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监督举报电话(不受理招生咨询):0532-66782733,E-mail:jiancha@ouc.edu.cn。

3. 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将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资格,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六、其它

有关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2—66782426/66781723/66782478(传真);

网址:http://bkzs.ouc.edu.cn/;

E-mail:ouczsb@ouc.edu.cn

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4月20日

华南理工大学

2022年山东省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积极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化教育改革个案试点工作,我校2022年面向山东省考生开展基于高考基础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即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占60%)、学校考核成绩(占30%)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简称“631”)进行综合评价招生,择优录取。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报名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含往届生)。

(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6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合格考试成绩全部达到合格。

招生专业主要采用英语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须慎重报考。

二、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

我校2022年在山东省“631”综合评价招生计划68人。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注:上述专业均设在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考生须于5月9日18:00前登录“高校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二)网上提交材料

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并上传报名系统。

1.个人陈述(结合个人情况,在陈述中表述对未来的规划,例如将如何服务于学校、社会、国家等)。

2.高中一至三年级五次期末考试及高三一模成绩及排名。

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4.高中综合素质档案内容扫描件,如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经历、研究性学习、自主选修课程学习情况等。其他反映考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材料(如学科竞赛、科技创新、文体类活动获奖证书等)。其中,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证明材料上传。

5.英语能力证明材料扫描件(非必需),如托福(TOEFL)/雅思(IELTS)/多邻国(DUOLINGO)考试成绩/其他表现英语能力的证明等。

考生须确保网上提交材料的扫描图片真实、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无效。考生提交完上述材料后,还须下载打印申请表,申请表每一页经考生本人和中学负责人签字、中学审核盖章后扫描上传,确认报考。

(三)材料初审

报名截止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所有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于6月9日左右择优确定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予以公布。

(四)确认

6月9日左右至12日18:00,初审通过考生须登录报名平台确认是否参加学校考核,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五)学校考核

我校将于6月中旬组织学校考核,含机试、面试和体质测试。

机试主要考察考生基础知识的掌握及运用。我校将根据机试成绩划定面试资格线,入围面试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予以公布。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的思想道德品质、沟通与团队协作、创新潜质与创新思维等综合素质。我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相关规定,严格遴选面试专家组成员,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组织考核,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公平公正。

体质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身体素质,不合格者无入选资格。机试、面试、体质测试时间和地点等安排另行通知。

学校考核成绩=机试成绩(百分制)*70%+面试成绩(百分制)*30%。学校考核成绩于6月中下旬公布。我校结合学校考核成绩,按不

超过招生计划5倍的比例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获得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山东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志愿填报

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必须在“山东省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普通类提前批第一次志愿填报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志愿,未填报者无录取资格。具体填报时间及方式以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公布为准。专业志愿填报以“山东省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为准。

(七)录取

1.评定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60%+学校考核成绩/100×750×30%+高中学业水平折算成绩×10%。

其中,高中学业水平折算成绩满分为750分,考生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6科目全部合格计750分。

2.确定录取名单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须达到山东省本科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学校根据考生高考志愿和招生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专业志愿及我校在山东省的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和计划数,按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数学成绩、学校考核成绩排序原则排序。

当专业计划未满额时,在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并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若未能满足专业志愿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录取要求,或服从调剂的专业计划数已满额,将不予录取。

预录取名单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山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予以录取。一旦录取,不予退档。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本科批次投档与录取。

四、学费

学费:9.5万元/生·学年。学校已建立与收费相适应的奖助学金保障体系。

五、其他说明

(一)综合评价录取考生入学后在广州国际校区专业就读,不可转入其它校区的专业。

(二)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综合评价等考试招生

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三)学校考核可能将视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六、监督机制

(一)考生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诚信的原则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和参加考试。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实行严格的复审制度。凡在报名、考试各环节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中学通报并按不同招考阶段做出如下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考试中涉嫌犯罪的,我校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申请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录取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公布,实行信息公开。

(四)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华南理工大学纪委办公室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华南理工大学纪委办公室电话:020-87110195。

七、本简章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咨询方式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笃行楼北座111室招生办公室,邮编:510641

招生咨询电话:020-87110737

传真:020-87111502

电子邮箱:admit@scut.edu.cn

山东高招咨询Q群:665351971

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admission.scut.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2年4月19日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是国家“双一流”建设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并建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坐落在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推进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经教育部、山东省批准,2022年我校继续开展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

一、招生计划

面向山东省招收120名考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说明:

1.根据生源情况,各专业招生计划可适当调整;

2.考生的选考科目须满足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否则将无法被我校录取;

3.学费标准按山东省物价管理部门要求执行。

二、报名条件

身心健康,品学兼优,通过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夏季高考)报名,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各科目合格,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不少于6学分的考察探究活动(研究性学习、研学旅行、野外考察等),相关学科领域才能表现突出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同时满足报考条件之一:

一类条件:高中阶段获以下竞赛奖项。

二类条件: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优异。

1.高中阶段获省级及以上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表彰的。

2.我校优秀生源基地等优质高中的学生,高中阶段历次期末考试及高考模拟考试中至少4次总成绩不低于总成绩满分的75%,并经所在中学校长推荐(须提供推荐信,内容应包含成绩满足75%要求累计达到次数等信息)。

3.有器乐表演特长,并参加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获得九级及以上级别证书的(仅认可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或中国音乐学院颁发)。其中长笛、长号、大号、大提琴、低音提琴、小提琴、中提琴、大管、单簧管、双簧管、小号、圆号等12个西洋管弦项目优先。

4.有排球、篮球或乒乓球专项体育特长,获得相关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的(需提供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截图)。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选择“综合评价”进入,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后,在“志愿管理”栏目添加“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志愿,选择符合的报名条件(符合多项条件可多选)进行报名并提交相应的材料。

2.上传材料清单

所有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如为复印件,须由中学审核盖章。

(1)系统生成的《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表中成绩项应完整填写)。

(2)竞赛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级证书及相关真实性证明材料。

(3)校长推荐证明信(除符合成绩报名条件的考生外,其他报名条件可提交个人自荐信),须由校长签字后并逐页加盖中学公章。

(4)其他体现考生综合素质的写实性材料或相关佐证材料。

(5)《报考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本人签名后上传)。

3.上传材料要求

(1)申请表中各项内容须逐项如实、完整填写,并通过系统下载打印,逐页经本人签字、中学审核并签字,同时加盖中学公章后扫描上传。

(2)论文、专利不作为审核依据,请勿上传。

(3)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考生应自行预览确认,未按要求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4)所有证书、荣誉等获得时间须在我校报名截止之前,报名截止之后获得的证书将不予认可。

(5)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由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提供,考生无需上传。

(6)中学须对考生网上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逐项进行认真审核和签字盖章,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

(7)所有申请材料均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无需邮寄纸质报名材料。

四、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及学校考核入围办法

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特长、培养潜质以及院校志愿填报情况等,择优确定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我校不再安排电话或书面通知。

获得学校考核入围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确认考试、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2.学校考核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学生的逻辑思维、表达能力、创新潜质及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重要参考。

3.资格认定

学校本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依据学校考核结果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五、缴费

1.考生须在报名时缴纳报名初审费30元;初审合格并参加学校考核者须再缴纳测试费50元。缴费时间和缴费方式按教育部最新精神为准,若有变更,请考生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并查看最新缴费说明。

2.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参加初审、报到或面试等情况,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六、考生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由学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学校考核成绩两部分构成,满分750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考生综合成绩=X×85%+Y×15%

其中,X代表高考投档成绩,Y代表学校考核成绩(满分值换算为750分)。

七、录取政策及专业安排

1.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考生的高考总成绩对应位次须位于山东省前50000名。

2.我校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安排在普通类提前批进行;获得资格且高考成绩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在提前批次填报志愿。

3.我校根据进档考生的综合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比较学校考核成绩、高考投档成绩、我校招生章程规定的同分排序科目成绩。

4.被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将不再被其他院校录取,也无法参加山东省统一高考后续批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山东省统一高考后续批次录取。

5.我校综合考虑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及各专业实际录取情况对考生的录取专业进行安排。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综合评价招生专业范围内的符合选考科目要求的其他专业,如其他符合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已录满,做退档处理;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6.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学生名单将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如果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未完成,将视情况申请转为山东省统招计划。

八、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考生须于5月10日前完成网上报名。

2.材料初审、确定初审通过考生名单:6月11日前,完成对考生申请材料的审核,公示初审通过考生名单。

3.考生确认考试:考生须在6月12日18:00前确认是否参加考核。

4.学校考核暂定6月17-18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公示名单:6月27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公示最终认定的入选综合评价合格考生名单。

备注:

1.如果以上时间有变动,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及时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考生,请考生报到前务必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通知。

2.考生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其他证件一律无效),我校将对身份证进行仪器验证,无二代身份证者请抓紧时间办理。

九、其他

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重点监督选拔及录取工作的合规性,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32-86983322。

2.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任何与本次招生考试有关的培训或辅导班。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真实准确的提供报名材料;若发现报名考生有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报名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其报名或面试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凡复查复测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5.本简章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上级部门有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十、联系方式

电话:0532-86983086

传真:0532-86981305

本科招生网站:http://zhaosheng.upc.edu.cn/

微信公众号:中石大本科招生

E-mail:zhaosheng@upc.edu.cn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办公室

2022年4月21日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哈尔滨工业大学是一所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百年名校,是我国首批入选“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中国“C9联盟”高校成员,“双一流”建设高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2022年继续面向山东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22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130人,专业计划如下:

注:视生源情况,各专业招生计划可适当调整;每位考生仅能选择一个专业报考且须符合所报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实际报考招生专业/类名称以最终公布为准。

二、报名条件

通过山东省2022年夏季高考报名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一)身心健康、品学兼优、理想远大、热爱科学,具备创新潜质,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不少于6学分的考察探究活动(研究性学习、研学旅行、野外考察等)。

(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为合格。

(三)鼓励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优秀学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者或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的获奖者积极报考。

三、报名与选拔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于4月25日10:00至5月10日23:59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s://bm.chsi.com.cn/)完成报名及网上交纳报名费30元/人(鲁价费函[2016]95号),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二)申请材料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由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提供,考生无需上传。

以下申请材料均在报名系统上传,无需邮寄或提交任何纸质材料。考生应保证所有的报名材料清晰可辨,上传材料不全、不清楚、上传错误的材料我校不予审核。对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取消其综合评价招生相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1.《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上传完成后,通过系统生成并下载打印),须由中学核实并加盖公章;

2.《个人陈述》:须由考生本人亲笔撰写,字数不超过1500字,并在末尾处签名。内容大致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大学后的专业规划等;

3.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等(如学科竞赛、科研活动、省市级三好学生、兴趣特长、社会活动等),均要求上传扫描件(彩色)或原件照片;如为扫描件(黑白)或复印件,须由中学核实并加盖公章;

4.《2022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报考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

(三)资格审核

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专家认真审核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及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反馈的相关信息,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审核进入学校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予以公示。

获得学校考核入围资格的考生须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确认、交费,并在学校考核前一周内打印准考证。

(四)考生确认是否参加学校考核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于6月12日18:00前登陆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是否参加我校综合评价学校考核。缴费标准为50元/人。逾期未缴费或未确认考试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完成缴费和确认的考生,可在学校考核前一周内打印准考证。

(五)学校考核

1.考核形式和内容

获得学校考核入围资格并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测试形式为面试,满分100分,重点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人文素养、表达能力及创新意识等综合素质。

2.考核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6月18日

考核时间:6月19日

考核地点: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威海市文化西路2号

如遇特殊情况,学校考核时间、地点需要更改,另行通知。请关注“哈工大威海招生办”官方微信公众号或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b.hitwh.edu.cn)。

3.入围名单公示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学校考核成绩,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专业核定入围考生名单,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学校本科招生网予以公示。

四、录取办法

(一)入围考生应在普通类提前批次填报志愿,填报专业志愿须与获得入围资格的专业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综合评价招生已录取的学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请报考考生知晓。

(二)入围考生高考总成绩不得低于2022年山东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三)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6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分专业录取。

综合成绩= 夏季高考总成绩 × 100 / 750 × 85% + 学校考核成绩×15%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依次为:统一高考成绩、与报考专业对应的选考科目等级考成绩、学校考核成绩。

(四)根据各专业实际报考情况对考生的录取专业进行安排。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类范围内的符合选考科目要求的其他专业,如其他符合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已录满,做退档处理;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本科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综合评价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四)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631-5687280(非招生咨询电话)。

(五)我校招生章程与教育部相关规定如有冲突,以教育部发布的最新规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31-5689455 / 5687186

传真号码:0631-5687186

电子信箱:zsb@hitwh.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hitwh.edu.cn

微信公众号:哈工大威海招生办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4月21日

山东师范大学

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山东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名称:山东师范大学。

第六条 学校代码:10445。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第九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学校名称:山东师范大学。

第十条 办学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号(长清湖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千佛山校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小组,在学校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监督,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综合评价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2022年面向山东省设置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30人,分专业计划如下:

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学校根据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五章 报名办法

第十五条 选拔对象

具有创新潜质、身心健康、品学兼优、专业意向明确、综合素质全面的优秀学生。

第十六条 报名条件

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夏季高考报名,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各科成绩均为合格(往届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均为合格或6A4B及以上),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不少于6学分的考察探究活动(研究性学习、研学旅行、野外考察等),完成规定的自主选修学分学习,需满足报考专业对应的报考条件之一,方可参加我校综合评价招生:

(一)学前教育专业

1.一类条件

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个人项目三等奖及以上;或高中阶段在省级教育部门举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个人项目二等奖及以上;或获得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考级6级及以上证书。

2.二类条件

(1)高中阶段在学科竞赛类、科技创新类、语言文学类等领域有特长并获得过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2)其他能证明自己特长或潜质的写实性材料,如省优秀学生干部、省三好学生等。

(二)其他综合评价招生专业

1.一类条件:高中阶段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0-2021、2021-2022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通知》中规定的部分赛事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具体赛事见下表:

2.二类条件

(1)高中阶段在学科竞赛类、科技创新类、语言文学类等领域有特长并获得过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2)其他能证明自己特长或潜质的写实性材料,如省优秀学生干部、省三好学生等。

第十七条 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5月5日上午9:00至5月9日下午17:00。

2.初审结果查询:6月4日前。

3.网上确认心理测试及综合素质面试:6月6日上午9:00至6月10日下午14:00。

4.心理测试:6月14日。

5.综合素质面试:6月19日。

第十八条 网上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前需登录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查阅“山东师范大学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报名须知”,严格根据须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登录报名系统和奖项采集系统填报报名信息和上传报名材料,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

报名系统: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

奖项采集系统: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综合评价”中进行查询。

第六章 选拔程序

第十九条 初审

报名结束后,学校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依据报名条件,结合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综合考查考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成绩、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情况,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评价和审核。视报名情况,在上述“一类条件”优先的原则下,按照不低于专业招生计划6倍择优确定初审通过考生名单。

初审成绩不计入学校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学校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和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对获得学校综合素质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第二十条 综合素质考核

(一)考核安排:

1.心理测试:相关安排请于6月11日登录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查阅“山东师范大学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心理测试须知”。心理测试结果将提交给综合素质面试专家评委。

2.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学校根据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分专业进行学生创新精神、专业潜质、学科基础及综合素质考查。面试时间:6月19日(具体以考生确认后准考证通知的考试时间为准)。

(二)成绩查询: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学校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成绩查询。学校按要求将入围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第七章 录取办法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综合成绩合成

学校根据考生夏季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和高考加分,学校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经折合换算、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夏季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高考加分)÷7.5×70%+学校综合素质考核成绩×30%。

第二十二条 录取原则

(一)入围考生高考总成绩须达到山东省2022年普通类一段线且不低于山东省2022年夏季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考生在普通类提前批填报我校综合评价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章程公布的招生专业中选择并已入围该专业合格名单,否则视为无效。

(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投档,进档考生由学校分专业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对学校综合素质考核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三)被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

(四)其他要求:

1.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2.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男女比例不限。

4.英语专业高考考试语种需为英语,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八章 学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实施学分制人才培养模式。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最新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 根据国家、省出台的学生资助相关政策精神,凡遵纪守法、勤奋学习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可通过奖、贷、助、补、减等资助措施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新生录取结果将通过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本科招生网网址:

http://www.zsb.sdnu.edu.cn/

咨询电话:0531-86182201、86182202、86182203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师范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山东科技大学

2022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本科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山东科技大学本科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山东科技大学。

第六条 学校代码:10424。

第七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研究生教育,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科技大学。

第九条 学校在青岛、泰安、济南三地办学,主校区在青岛。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决定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相关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 学校纪委机关负责对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报名办法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

学校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内夏季高考生源,总计划数为180人,招生计划如下表:

第十四条 报名条件

具有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学生思想品德、社会实践表现良好,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不少于6学分的考察探究活动(研究性学习、研学旅行、野外考察等),完成规定的自主选修学分学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合格,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1)自然科学素养类:高中阶段在以下竞赛中获得过省级三等奖(含)以上者。

(2)人文综合素养类:高中阶段在以下竞赛中获得过山东赛区决赛三等奖及以上者。

(3)高中阶段获得省级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者,以及获得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语言文学特长等省级三等奖(含)以上者(证书落款为山东省教育厅、共青团山东省委员会等)。

第十五条 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于规定时间内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平台直接用A4纸打印《山东科技大学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名费30元/人。

学生报名应通过报名平台上传报名材料,无需寄送任何纸质材料。所有材料必须经学生所在中学核实并加盖中学公章,扫描后按材料清单顺序依次上传。报名上传的材料务必清晰可读,对未按时完成报名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学校不予审核。学生报名材料清单与要求如下:

(1)《山东科技大学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2)参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考察探究活动、自主选修学分学习情况等方面经历及其表现的客观记录与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中学公章;

(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合格证明,加盖中学公章;

(4)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学生仅需上传报名条件中规定的各项奖励证书,不得上传报名条件中未规定的奖励证书),加盖中学公章;

(5)本人亲笔签字、加盖中学公章的《山东科技大学2022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条件证明》(附件1)、《山东科技大学2022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诚信承诺书》(附件2)。

第五章 选拔程序和录取办法

第十六条 选拔程序

1.学校初审:学校根据报名条件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反馈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组织审核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及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布。

2.网上确认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初审合格考生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进行确认考试,超出规定时间,不允许继续网上确认考试或者取消考试确认。另外,在时间冲突的情况下只允许在报名系统中确认1所学校的测试。

3.学校考核:初审合格考生有资格参加学校考核,考核方式为综合素质面试,面试地点青岛校区。

(1)以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为主,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

(2)面试分组和试题现场抽签随机确定。

(3)入围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注意:如遇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第十七条 录取办法

1.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22年高考报名和考试。录取批次安排在普通类提前批,高考投档成绩不低于山东省2022年夏季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下30分。

2.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综合成绩由夏季高考总成绩(含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和高考加分),我校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组成,其中夏季高考总成绩占70%,我校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占3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我校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夏季高考总成绩。

3.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我校公布的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专业范围内,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所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否则该专业志愿无效。

4.专业安排办法:对进档考生,在专业安排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5.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

6.综合评价招生已录取的学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

第十八条 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报名缴费:5月5日上午9:00至5月10日上午12:00;

2.初审结果查询:6月9日前;

3.面试缴费、网上确认考试:6月10日上午9:00到6月12日下午18:00;

4.现场报到:6月18日上午9:00到下午16:30;

5.学校考核:6月19日(具体以考生准考证通知为准);

6.入围考生名单公示:6月22日前。

注意:请考生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报名缴费、面试缴费、网上确认考试、现场报到、学校考核等环节,未按上述规定时间完成的,视为放弃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资格。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

第二十条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对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我校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综合评价招生相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高考相应资格。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

第二十二条 其他注意事项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相关信息。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2-86057077(周一至周五的8:30-11:30和14:30-17:00)

招生监督电话:0532-86058201(周一至周五的8:30-11:30和14:30-17:00)

学校网址:http://www.sdust.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s.sdust.edu.cn/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山东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66590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山东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青岛大学

2022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山东省开展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的意见》(教学厅函〔2016〕3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2 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青岛大学本科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大学本科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青岛大学 学校代码:11065

第五条 学校地址:浮山校区(青岛市宁夏路308号)

金家岭校区(青岛市松岭路93号)

松山校区(青岛市登州路38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青岛大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综合评价招生政策,研究决定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受理关于招生工作中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

通信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邮政编码:266071;电话:0532-85955750。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报名

第十条 招生专业、计划

青岛大学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设立6个创新实验班,面向山东省招生,招生计划总数150名,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报名条件

具有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有一定学科特长或特殊才能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10门科目全部合格,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不少于6学分的考察探究活动(以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为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一)自然科学素养类竞赛:高中阶段个人独立在全国青少年人工智能创新挑战赛、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青年科普创新实验暨作品大赛、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不含展示类比赛)、全国青少年航天创新大赛、全国中学生地球科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高中数学联赛(证书落款为:中国数学会)、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证书落款为: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初赛)(证书落款为:中国化学会)、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证书落款为:中国植物学会/中国动物学会)、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证书落款为:中国计算机学会)中获得山东赛区决赛三等奖及以上。

(二)人文综合素养类竞赛:高中阶段个人独立在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不含外卡赛)、全国中学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赛、高中生创新能力大赛、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中学生环境保护优秀作文征集活动、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得山东赛区决赛二等奖及以上;或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获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语文报杯•时代新人说” 国家级决赛二等奖及以上。

(三)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等荣誉称号者。

注:高中阶段是指2019年9月-2022年6月,个人独立是指获奖证书中只有报名考生一人。

第十二条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按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网上报名(http://gaokao.chsi.com.cn/zzbm/)。考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并上传所需材料扫描件或照片,上传的材料务必清晰可读。考生上传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种竞赛、荣誉证书材料即可,和报名条件无关的不要上传。对未按规定完成报名或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将审核不通过,报名结束后不再接受报名材料更改或补充,请谨慎操作。

(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的材料:

注意事项:

1.上传获奖证书尽量使用扫描件,如需对获奖证书拍照,请关闭闪光灯,保证自然光线充足,按照证书版式进行拍照,横版证书请拍横版,竖版证书请拍竖版,照片上传系统后不得颠倒,确保照片中证书竞赛名称、考生姓名和获奖级别等重要信息清晰可见,符合从左至右的阅读方式。

2.通过初审的考生现场确认时请将报名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其中第2项和第5项材料不用提供,第3项和第4项材料只装订复印件,原件用于审核查验。

3.初审只审核考生报名材料的电子版,通过初审的考生并不意味一定能够进入复试,现场确认时将对考生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严格审核,如因考生报名材料的原件不符合报名要求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初审合格资格,所缴纳费用不予退还。

第五章 选拔程序

第十三条 初试(报名材料评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评审,主要参考考生获奖情况、高中综合表现、个人陈述,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招生计划数的6倍,择优选拔确定通过初试的考生名单。

第十四条 复试(综合素质测试)

(一)通过初试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成绩满分为750分。复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测试结束后,根据复试成绩由高到低,原则上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倍确定入围名单。

(二)复试考场由考生随机抽签确定,考场内全程录像。

(三)入围考生名单在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及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

第十五条 综合评价工作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5月5日9:00—5月9日16:00。

(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初审合格名单:6月6日。

(三)初审合格考生网上确认、准考证打印:6月10日9:00- 6月12日17:00,在考试时间冲突的情况下只允许在报名系统中确认1所学校。

(四)复试现场确认时间:6月18日9:00-16:00;地址:青岛大学浮山校区西院学生事务大厅(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308号博文楼一楼);考生现场确认时必须按要求提交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上交材料按规定顺序装订成册,材料不全者不予参加复试。

(五)复试时间:6月19日上午8:00、下午13:00(以准考证通知为准),考生需按照准考证具体要求准时报到,抽签确定考场和考试顺序,迟到者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不得入场。

(六)入围名单公示及成绩查询:6月22日起。

请考生结合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工作,超出规定时间的申请不予受理。

如遇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学校将对以上时间和地点安排进行调整,学校将及时在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最新通知。

第六章 录取

第十六条 志愿填报

(一)学校志愿填报:入围考生应在普通类提前批次填报我校志愿。

(二)专业志愿填报: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符合选考科目的要求,每人最多填报6个专业志愿,以及1个专业调剂志愿。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综合评价录取批次为普通类提前批。对于进档考生,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高考文化成绩总分、高考文化成绩总分位次排序,排序靠前者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山东省首次划定的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

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和选考科目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满分750分)=高考文化成绩(满分750分)*70%+复试成绩(满分750分)*30%(保留两位小数)。

第十九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二十条 综合评价属于特殊类型招生,学生被录取后不能申请转专业。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

第七章 入学复查、收费

第二十二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教育部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并参加复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规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对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由高校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综合评价招生相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高考相应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

(一)初试阶段:考生需缴纳报名费30元。

(二)复试阶段:进入复试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50元。

(三)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综合评价招生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高中学校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内容如有与教育部或山东省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或山东省招生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266071

咨询电话:0532—83780001~9

学校网址:https://www.qd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qdu.edu.cn

电子邮箱:zsb@qdu.edu.cn

青岛科技大学

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青岛科技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青岛科技大学学校代码:10426

第四条学校地址:

崂山校区:青岛市松岭路99号 邮政编码:266061

四方校区:青岛市郑州路53号 邮政编码:266042

高密校区:高密市杏坛西街1号 邮政编码:261500

济南校区:济南市文化东路80号 邮政编码:250014

第五条办学性质:国有公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成立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与报名办法

第九条 招生计划。学校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内夏季高考生源,总计划数为150名。具体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招生计划如下表:

注:最终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最后公布为准,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综合评价招生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管理部门要求执行。

第十条 报名条件。高中阶段为2017-2019级的具有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品德优良,身心健康,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不少于6学分的考察探究活动(研究性学习、研学旅行、野外考察等);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学业水平考试10门科目全部合格,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自行申请报考:

1. 一类条件:高中阶段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0—2021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通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1—2022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通知》所规定的部分比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者。赛事名单如下:

2.二类条件: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某一学科领域有特长并获得过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者。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并获得过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者。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在语言、文学方面有兴趣和专长并获得过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者。

(4)其他能证明自己特长或潜质的写实性材料,如省优秀学生干部、省三好学生等。

第十一条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按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hpjbm)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生成《青岛科技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2.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到时需提交的材料:

(1)加盖中学公章的《青岛科技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盖有所在中学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合格证明;

(4)参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考察探究活动、自主选修学分学习情况等方面经历及其表现的客观记录与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中学公章;

(5)盖有所在中学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仅需上传报名条件中规定的获奖证书,请不要上传其他不相关证书);

(6)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成长经历及体会、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规划等,要求考生本人亲笔撰写,不接受电脑打印件,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要求本人手写,代笔和打印无效);

(7)《青岛科技大学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诚信承诺书》(见附件,所填内容要求本人手写)。

第五章选拔程序与录取办法

第十二条 选拔程序

1.初审: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以专业为单位对考生申请书面材料进行初审。根据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竞赛成绩、中学阶段综合表现以及个人陈述情况,专家对书面材料进行评定,在一类条件优先的情况下择优确定入围我校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

2.综合素质测试:测试方式为面试,测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在此基础上按照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本专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将公示无异议的入围考生数据库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第十三条录取办法

1.入围考生须参加山东省2022年统一高考。录取批次安排在提前批录取,高考成绩须达到山东省2022年普通类一段线且不低于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的线下20分。

2.在填报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考志愿时,入围考生应在普通类提前批次填报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志愿,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不填报或填报未入围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志愿,视为放弃该项招生资格,但不影响其他志愿录取。填报专业志愿须在我校公示的综合评价招生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

3.对于进档考生,按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单项成绩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并择优录取,单项成绩顺序依次为: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投档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考生综合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高考成绩*70%(两项成绩均折算为百分制)。

4.学校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形成录取名单,录取名单分别在学校本专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站进行公示。

5.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

第十四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1.考生报名:5月6日9:00至5月9日23:00前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hpjbm)完成报名;

2.初审结果查询:6月6日至6月9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3.学校综合素质测试:6月19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4.学校综合素质测试结果查询:6月22日前(以具体通知为准)。

第六章其他

第十五条收费标准。学校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收取报考费,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报名费每生30元,面试费每生50元。

第十六条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高考相应资格;已经入学的,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将上报相关部门并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青岛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如有与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其他注意事项请及时关注学校招生网站发布的综合评价招生相关信息。

第十九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办公电话:0532-88957996

2、学校网址:www.qust.edu.cn

3、招生网址:zs.qust.edu.cn

4、E-mail: zsb@qust.edu.cn

5、通讯地址:青岛市松岭路99号 青岛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66061

山东财经大学

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为优化学校人才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学校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学校2022年继续面向山东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学校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350人,分专业(类)招生计划如下:

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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