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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运营管理信息系统(HRP)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的委托,对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运营管理信息系统(HR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ZHT2023-03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运营管理信息系统(HRP)项目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190万元。
四、项目工期: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项目需求分析、开发、测试、培训、试运行及验收等工作。其中,签署合同后4个月内需完成项目需求分析、详细设计工作,8个月内达到试运行要求并进行上线试运行。
五、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用于建设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运营管理系统,实现医院“人财物”、“医教研”、“护药技”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和可持续发展的支持环境,最大限度实现发挥医院资源效能。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法人;
3.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条件。(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①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可不提供)及被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截图。
备注:以上资料须用A4纸张进行复印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和提交时间),提交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逐页加盖公章,并在每册首页的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同时提交原件核查,除特别说明外,资料原件无法提供者,报名无效。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05月15日起至2023年05月19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2日上午09时30分。(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3年06月02日上午09:00~09:30,逾期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2日上午09时30分。
联系人:夏工
手 机:132-4177-5805
邮 箱:zb001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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